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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队伍】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作者:韩冷霏     来源: 党委学生工作部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整合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力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校政字〔2021〕135号)精神,在全校开展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和建设,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提升能力、成果应用等,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辅导员展示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思政教育工作专家的摇篮,推动辅导员工作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工作职责

(一)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室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咬定青山不放松”校训精神,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重点、难点或亮点,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二)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团队成员的培养和服务学生的职责。申报时要制定本工作室立项方案、每年工作计划及验收成果。

(三)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实践育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按要求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各类课题,推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实践育人研究成果。每一年,至少要立项或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学生管理类研究课题,或公开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在三年内,完成或立项1项市级及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学生管理类研究课题。

(四)引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思政体系框架下育人管理,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根据工作室特色,获得校外专家、校内思政教师以及专业教师的理论支持,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五)推广工作成果。建成1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公众号或视频号,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并通过观摩、研讨会、论文等形式加以介绍、推广、展示工作室成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作为主持人,原则上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相关职业能力资格证书的专职辅导员。

2.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原则上,工作室主持人入职满2周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者优先考虑。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优先考虑。

3.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根据工作室实际需求进行遴选。工作室成员构成应注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背景和职务职称的合理搭配,成员中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线辅导员比例不低于50%,校外成员比例不高于20%,工作室成员不少于8人。

(二)建设方向

每个工作室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九大工作职责”,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资助育人工作、理论科学研究和辅导员能力建设等方向,每个工作室建设一个在全校乃至全区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定期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学校将定期推广工作室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三)命名原则

工作室可自主命名,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后予以冠名。各辅导员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建设方向和工作室名称。

(四)建设数量及周期

2021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数为2项,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

四、申报程序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工作室的申报受理、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具体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递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2.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经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确定工作室名单;

4.上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进行辅导员工作室审批、备案;

5.挂牌。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对校级工作室进行挂牌,并跟踪考核工作室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是学校积极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辅导员团队形成,提升辅导员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促成我校学生工作品牌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努力打造具有一批具有特色的学工品牌和专家型学工团队。

(二)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二级学院要统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工作室申报,鼓励辅导员锚定个人工作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大胆进行工作实践。充分利用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契机,不断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每个学院原则上申报不少于1个辅导员工作室。

(三)认真填写,按时报送。请申报人员参照《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附件1)要求,填写《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在2021年6月15日17: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提交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学工部思政科,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发至学工部韩冷霏老师OA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布。

 

附件:

1.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校政字〔2021〕135号)

2.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