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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 “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 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作者:李斌强     来源: 党委学生工作部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5号文件精神为了挖掘和宣传一批学生资助人物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开局“十四五”、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学生资助力量。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西“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我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不含校级领导);热心学生资助事业社会各界人士。

(二)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学生资助工作中事迹突出;热心学生资助事业,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显著成绩。

(三)关心教育公益事业,对我家庭贫困学生进行长期资助帮扶,对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连续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或公益助学4年以上。

二、推荐名额

(一)我校共有推荐名额1名

(二)热心学生资助事业社会各界人士可参与自荐。

、推荐材料

报送方式:采取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填写《广西“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连同《广西“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及规定数额的人物简介及事迹材料、推荐个人2寸白底证件照1张、个人工作生活照1张等材料一并于2021年4月9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李斌强老师(0772-2726226)。

四、典型人物简介及事迹材料

一、个人简介: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政治面貌,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200字,单独成页。

二、事迹需有标题,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作品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充分反映其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创新工作、热心公益事业的精神。字数为1000—1200字。

附件:1.广西 “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自荐)汇总表 2.广西“最美资助人”典型人物推荐(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