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2021年3月份勤工助学报酬在勤工助学系统内进行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于2021年4月1日至8日将 2021年3月份勤工助学考核表提交至勤工助学系统内进行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日至8日。
二、2021年3月份共31天,除去双休,工作日共23天。行政助理类值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师工作日,即勤工助学应出工时为23工时。实际出勤工时以学生实际完成的工时上报,最高不得超过40工时,实际出勤工时为0时,在考核表中应予以删除。
三、优秀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用工人数的20%。
四、学生的姓名及银行卡号(建设银行账号)请务必认真核对,正确填写。
五、补报2021年1月勤工助学考核表的用纸质上报,并提交电子表和纸质表(签字盖章),考核表务必备注补报2021年1月勤工助学报酬。
联系人:李斌强
邮箱:学工处李斌强OA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