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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1年1月勤工助学报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作者:李斌强     来源: 党委学生工作部    点击:

各相关部门:

20211月份勤工助学报酬在勤工助学系统内进行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于202135日至10日将 20211月份勤工助学考核表提交至勤工助学系统内进行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5日至10日。

二、20211月份共31天,除去双休,工作日共23天。行政助理类值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师工作日,即勤工助学应出工时为23工时。实际出勤工时以学生实际完成的工时上报最高不得超过40工时,实际出勤工时为0时,在考核表中应予以删除。

三、优秀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用工人数的20%。

、学生的姓名及银行卡号(建设银行账号)请务必认真核对,正确填写。

五、补报2020年12月勤工助学考核表的用纸质上报,并提交电子表和纸质表(签字盖章)考核表务必备注补报2020年12月勤工助学报酬

联系人:李斌强

邮箱:学工部李斌强OA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