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高校有义务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格管理。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督促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规定,为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开行)毕业生毕业离校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时间(4月18日至5月13日)
1.学院通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3),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电子邮箱和即日通讯(其中一栏)须填写个人QQ邮箱或微信号,如共同借款人信息未变,请不要随意改动。如共同借款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填写新的借款人信息,学生确认所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毕业确认表》及打印一式两份签名捺手印提交至学院。
2.学籍异动(含转专业和休学后复学、入伍复学等)学生,即日起至5月12日前与县资助办联系(见附件5),咨询办理就读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流程,并按当地资助办的流程及时变更就读信息和还款计划手续,否则,按原还款计划要求完成毕业确认手续,并按时还本付息。
3.特别强调:助学贷款目前偿还本金宽限时间已延迟至5年,2015年前是两年宽限期,2015-2019年是叁年宽限期,2020年及以后是五年宽限期,如学生想享受最新宽限期政策,需要至当地资助办申请变更,若不变更仍按原申请时的宽限期进行(例:学生2015年申请的续贷,2016年毕业,旧的宽限期是3年,2019年12月20日开始偿还本金。如学生在2019年12月21日前申请变更宽限期,至2021年开始偿还本金;如学生在2019年12月21日之后申请变更宽限期,需要偿还2019年的本金后,2021年开始偿还本金)。
4.学生还款,可选择在毕业前申请一次性全部或部分结清贷款,或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行偿还利息,三年(或五)年后开始归还本金以及利息,详情请参考2021年《还款指南》(见附件4)。
二、学院审核学生毕业确认表及材料提交时间(5月16日至5月20日)
1.各学院接到须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宣传教育、诚信教育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利用网络和视频教育为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提醒和要求他们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并将不按期还款的违约行为对个人今后生活、工作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对毕业生进行告之,同时提示学生以后变换工作、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及时登录国家开发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修改和更新,每年11月21日后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等还款信息,遇到问题及时与当地资助办联系和咨询
2.学院对学生的《毕业确认表》进行审核,确保《毕业确认表》(见附件6)上各项信息的完整正确后,监督学生本人签名并捺手印,如学生在外求职或实习或受疫情影响在家等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和按手印的《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寄回学院审核。由学院打印《2022年生源地毕业生名单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连同学生的《毕业确认表》一份两份于5月20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命名为XXX学院2022年生源地毕业生名单表,发送至秦涛老师邮箱:798272486@qq.com。
三、学校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工作(5月23日至5月27日)
1.学生资助中心在学生做毕业确认申请阶段,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查询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情况,并将未完成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下载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反馈名单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逾期或未完成者,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院提交的《毕业确认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后台)完成学生的毕业确认审核及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1.非国开行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工作,各省承办学生贷款的经营机构不一致,请学生自行与各承办银行联系或根据签订贷款合同的约定做好毕业确认手续。
2.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是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学生当年申请贷款时填写的学制信息自动生成毕业时间,并转入每年毕业信息模块供高校做毕业确认工作,如学生在申请贷款时误将学制填写错,自动生成的毕业信息时间就会延后。请学院高度重视,通知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认真查看个人信息,如发现本人的毕业时间与实际毕业时间不符,须及时与当地资助办联系给予纠正,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避免不良记录发生。否则,对个人今后生活、工作所产生的严重后果。
附件:1、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2、毕业学生列表_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4、还款指南
5、广西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样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