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青山绿水春常在,壮乡浓情三月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要求及学校安排,2021年广西三月三放假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至4月17日(星期六)放假,共4天。4月18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程。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安全有序的假期氛围,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学生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所有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不得参加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一)持续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注重个人卫生,外出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师生外出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禁止出境。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或在相对密闭空间时要佩戴好口罩。
(二)做好交通安全与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选择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参与包车,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资质不全以及存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超员等隐患的车辆。
(三)做好学生外出警示教育。提醒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学生要将自己的行程及时告知家人。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猎奇,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
二、加强假期学生管理
(一)认真做好假期工作安排,所有辅导员、班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如遇紧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做出处理。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假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切实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情况。
1.做好学生离校去向信息掌握。所有在校学生须于4月13日(星期二)前,在钉钉平台【学生服务表单】中如实填写《广西三月三学生去向登记表》。辅导员、班主任有效掌握学生离校动态,要求学生到达离校地点后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未按时报告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学生和家长,做好衔接工作。
2.做好学生返校信息跟踪。各二级学院需对未能按期返校的学生,务必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具体原因,确定学生到校时间,督促其按期返校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二级学院于4月18日(星期日)9:00前报送已填写好的《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电子档统计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772-2160631
电子邮箱:办公OA邮箱。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2.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X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三十九条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