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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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端午放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作者:韩冷霏     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粽香传情,爱国端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学校安排,2021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至6月1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目前我国局部地区疫情出现反弹,为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安全有序的假期氛围,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学生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所有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不得参加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一)持续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注重个人卫生,外出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师生外出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禁止出境。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或在相对密闭空间时要佩戴好口罩。

(二)做好交通安全与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选择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参与包车,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资质不全以及存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超员等隐患的车辆。注意防赌博、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三)做好学生外出警示教育。提醒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学生,将自己的行程及时告知家人,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消防安全、注意卫生管理等。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猎奇;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如见有人溺水不得擅自下水施救,更不可手拉手盲目施救,也不可视而不见、默默走开,应立即拨打110、119寻求帮助,学会智慧救援。

(四)做好学生饮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在节假日期间,不要暴饮暴食或吃过冷、变质的食品,不吃三无食品,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或拉肚子等意外事件。端午节一般都有吃粽子的习俗,粽子是不易消化的食物,要趁热吃,尤其是加了油脂、肉、蛋黄的粽子更不宜冷吃,适量进食,以免出现不适症状。吃粽子时,搭配白萝卜、蔬菜、水果可以促进消化,注意避免和西瓜等寒性瓜果一起吃,以免造成腹泻或腹痛。师生如若发生腹泻或腹痛情况,应及时就医,谨遵医嘱。

二、加强假期学生管理

(一)认真做好假期工作安排,所有辅导员、班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如遇紧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做出处理。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假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切实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情况。

1.做好学生离校去向信息掌握。所有在校学生须于6月10日(星期四)前,在钉钉平台【学生服务表单】中如实填写《端午节学生去向登记表》。辅导员、班主任有效掌握学生离校动态,要求学生到达离校地点后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未按时报告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学生和家长,做好衔接工作。

2.做好学生返校信息跟踪。各二级学院需对未能按期返校的学生,务必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具体原因,确定学生到校时间,督促其按期返校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二级学院于6月15日(星期二)9:00前报送已填写好的《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电子档统计表发送至韩冷霏老师OA邮箱。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2.《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X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三十九条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