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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4-21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学生工作处    点击:


学生思想政治管理科(简称:思政科)职责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指示精神,协助学工部领导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章制度、计划的起草、修订完善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按照教育计划做好二级学院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的检查、总结与评比;

三、负责辅导员带班信息的更新、核对、系统上报及薪资核算工作;

四、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筹备和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工作,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中心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五、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总结与评比;

六、负责做好部门及易班平台网站维护更新,做好易班中心教育管理及指导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八、负责做好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

九、负责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检查、总结与评比工作;

十、负责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形成座谈报告;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生资助管理科(简称:资助科)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奖、勤、补、贷、保”等助困措施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助困工作体系;

二、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回访、调整、检查工作;

三、负责奖助学金组织评选、审核、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信息统计和贷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勤工助学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返还、资料审核、信息上报工作;

七、负责做好中职免学费和中职助学金的评选、审核、公示、数据报送工作;

八、做好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动员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做好扬帆工程、温暖工程、爱心助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校县结对等相关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好新助学项目的拓展工作;

十、负责资助投诉处理及信访工作;做好贫困生思想调研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资助业务的培训工作;做好对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的指导、检查、总结与评比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生事务管理科(简称:学生科)职责

一、在学生工作处长副处长领导下,认真落实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生休学、退学等学籍移动变更手续的办理工作,定期核对在籍学生的基本信息,负责学生休退学统计与分析,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三、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汇总与核对工作,并公布测评结果;

四、负责学生证件办理、补办及在校学生证明的开具工作;

五、负责毕生实习及毕业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档案核查、寄送及反馈管理工作;

七、负责二级学院的绩效考核数据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工作;

八、负责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审核、上报、总结与表彰工作;

九、负责协调二级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及待优生转化教育;

十、负责大学生服务中心制度修订、日常管理、学生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舍管理科(简称:宿管科)职责

一、负责协助处长起草、制定、完善公寓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负责学生住宿区域学生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三、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用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协助分管处长做好公寓管理员的队伍建设,培训、管理与考核;

五、负责公寓文化建设与推广,组织或协助各院系开展公寓文化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评比与表彰;

六、负责制定学生住宿方案,并组织落实;

七、负责协助院系处理学生在宿舍区的违纪违规行为,定期统计、分析学生宿舍出现的违规、违纪,损坏公物等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八、负责各公寓之间综合管理工作的定期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九、负责公寓内学生的用水、用电教育与管理,倡导公寓节能降耗风尚;

十、负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