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5年10月11日-10月31日。
二、测评对象及方式
测评对象:2023级和2024级全体在校生。
测评方式:按照《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字〔2024〕197号),依托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平台开展线上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
2.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评定程序、评定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该项工作,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并及时处理测评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测评工作。
3.测评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测评结果经班级公示后,要在二级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并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明确院内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存在的问题提倡学生实名举报(学校举报电话:0772-2726226,0772-2725312),并做好监督和处置。
4.公示无异议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XX学院》(综测评分要跟系统保持一致)电子版于2025年11月3日前报送至学工处黄梦可OA邮箱。
5.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各学院导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处黄梦可,联系电话:0772-2726226,邮箱:OA邮箱或1909595283@qq.com。
附件1. 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操作流程.pdf
附件2.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XX学院.xlsx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1日